各区、县级市交管总站:
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道路运输IC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补充的通知》(粤交运函〔2010〕132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,并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各区、县级市交管总站要进一步加强对IC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的宣传,通过多种方式将换证工作的新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。明确纸质从业资格证将在2010年4月30日后统一注销,逾期不换证按核发新证规定办理,并督促从业人员尽快申请换证。
二、2010年4月30日前,各区、县级市内的换证受理点要继续开展IC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